10月1至7日,由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承办的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在零五鑫港广场举行。
活动现场设置了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汽车等多个展区,市民们围绕自己关心的问题在展台前进行了详细的咨询,各相关企业也采用实物展销、发放实操手册、传单以及现场介绍讲解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以旧换新政策和企业叠加优惠措施。
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我国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河北省商务厅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进一步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方案》《河北省2024年家装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根据工作安排部署,经市商务局审定,滦平县第一批承办主体5家,全县所有群众可自行进店选购,详细政策如下:
补贴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资金用完即止)申请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2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1.5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补贴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12月31日(资金用完即止)申请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5年1月10日对消费者售出2024年9月14日(含当日)前登记在个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注册登记在同一人名下,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一台车辆不能重复申请补贴。对售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对售出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2024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资金用完即止)(一)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含集成灶、电磁炉)、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以下简称“8类家电”),按照销售价格(产品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成交价格)的20%予以补贴;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8类家电”的,按照销售价格的15%予以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二)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净水器、按摩椅、电烤箱、料理机、清洁器、电饭煲、电吹风、学习机等8小类家电,按照销售价格(产品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成交价格)的13%予以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补贴优惠券申请、使用流程可由线下消费门店辅助操作和解释。2024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资金用完即止)自2024年9月15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自住房装修改造(含局改、适老化改造)的产品进行“立购立减”补贴。包括:成品家具、定制化家具、卫浴洁具、门窗、智能锁、适老化(无障碍)环境改善产品、热交换产品等七类产品。按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5%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补贴1次,每类补贴不超过2000元。补贴优惠券申请、使用流程可由线下消费门店辅助操作和解释。2024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资金用完即止)对自9月20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将个人省内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交回并换购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予以补贴。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新国标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照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2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500元;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锂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销售价格的1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300元。补贴优惠券申请、使用流程可由线下消费门店辅助操作和解释。(政策咨询及投诉电话:0314-8582253、0314-8583123)
编辑:朱恩静
编审:张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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