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融媒】滦平县关于调整管控区、防范区的公告

滦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管控区、防范区的公告

全县广大群众:

按照国家、省、市最新防控政策要求,经我市专家组综合研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我县管控区、防范区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县域内交通有序开放,对外交通继续管控。

二、自5月24日0时起,我县长山峪镇、付家店满族乡、金沟屯镇、滦平镇、中兴路街道全域及付营子镇王营子村,解除封控区管理,实行管控区管理。管控区实行“人不出村(小区)、严禁聚集”的管控措施,守好各村(小区)卡口,严禁各村(小区)间人员随意流动。

三、自5月24日0时起,除上述五个乡镇(街道)及付营子镇王营子村外,其他乡镇及付营子镇其他村实行防范区管理。防范区内解“封”不解“防”,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佩戴好口罩,在未完成全员核酸筛查前不得随意流动,严禁聚集。

四、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控责任,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各项管控政策要求及相关措施落实到位。对拒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全县所有商贸流通服务领域市场经营主体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未经报备审批的,禁止恢复经营。

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官方信息,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封控管控及全员核酸筛查工作。县域内下一步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和专家研判进行及时调整。

滦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来源:滦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审:于洋